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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2标段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7:38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本次招标内容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北段和南段组成,为地下线;起点双浦车辆段站,终点杭州西站,线路总长26.18km,设15座车站、2座区间风井,其中换乘站8座(与3、5、6、13、14、17、19、20号线等换乘),全线不新建段场,接入线路指定控制中心。设置2座主变电所(其中新建1座)。本项目总投资为2235663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SG12-2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2标段美院象山站(盾构接收站)~丽景路站(含)~庙山站(含)两站二区间及主变电所,包含管线迁改、交通导改及河道改移等施工内容组成。主要内容为:(1)丽景路站为地下三层岛式站。车站外包总长173.9m,标准段20.3m,标准段基坑深约24.0m。车站共设置2组风亭和3个出入口,一组冷却塔;(2)庙山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外包总长491.8m,总宽20.3m(有效中心处),标准段基坑深约18.5m。车站共设置2组风亭和2个入口,1个预留出入口,一组冷却塔;(3)美院象山站(不含)~丽景路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右线隧道起始里程为右DK7+749.227~右DK9+321.800,设一段短链,短链长0.225m,右线长1572.348m;DK7+749.227~右DK9+321.800,设一段短链,短链长25.152m,左线长1547.421m。盾构区间设置2个联络通道;(4)丽景路站~庙山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右线隧道起始里程为右DK9+493.900~右DK11+230.549,区间右线长1736.649m;左DK9+493.900~左DK11+230.549,短链0.026m,左线长1736.623m。区间设三座联络通道(其中2#联络通道兼排水泵站);(5)杭州地铁12号线一期110kV铁之江主变电所的土建工程;(6)美院象山站割除各层板上预留盾构吊装孔的临时封堵板、凿除盾构洞门的封堵墙、下沉段进行素混凝土回填以及盾构井范围内的站台板等二次结构。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102052.4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和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业绩(可以在不同标段中体现),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内容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和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业绩(可在不同标段中体现),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内容均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5、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0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2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6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