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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5标段土建施工SG15-5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2023-08-14 09:45:56            文章来源:浙江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一、本次招标内容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线路起于亚太路站,止于崇贤站,长40.5公里,设站30座。全线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置一段一场(蜀山南车辆基地、崇贤停车场),设4座主变电所(其中新建2座、共享2座)。本项目总投资约44683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SG15-5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5标段:建设一路西站~明星路站区间(含明星路站清障井)、明星路站、明星路站~丰二站区间、丰二站、丰二站~合丰站区间二站三区间,包含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1)明星路站车站主体为地下三层14m岛式站台车站,车站标准段为双柱三跨箱型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为28.84m。车站大小里程端均为盾构接收。车站共设置3个出入口、3组风亭。(2)建设一路西站~明星路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YDK22+973.318~YDK23+900.294,其中左线设一长链0.041m,区间右线全长为926.976m,左线全长为927.019m。设置1个联络通道。(3)丰二站车站主体为地下二层12m岛式站台车站,车站标准段为单柱双跨箱型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为18.4m。车站大小里程端均为盾构始发。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2组风亭。(4)明星路站~丰二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YDK24+048.494~YDK24+852.617,其中左线设一短链0.611m,区间右线全长为804.123m,左线全长为803.517m。共设置1个联络通道。(5)建设一路西站~明星路站区间明星路站清障井,明星路站清障井位于既有7号线明星路站(明星路与建设三路交叉口)南侧,清障井坑底标高为-22.445m。(6)丰二站~合丰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长431m,管片采用外径6200mm、内径5500mm、壁厚350m型管片。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92048.4227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和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业绩(可以在不同标段中体现),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内容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地下二层及以上车站和盾构区间工程施工业绩(可在不同标段中体现),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内容均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5、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6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1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0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6965号